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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於10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

創稿文號:A1070601002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18-06-01 承 辦 人︰國際暨兩岸事務處_郭燕雀
收 發 文 號︰1070007352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3樓
密 等︰普通 承辦單位 :教育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
來 文 機 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人 :吳宇惟
發 文 字 號︰高市教資字第10733497400號 電話 :(07)799-5678轉3117
發 文 日 期︰2018-05-31 電子信箱:k074427@kcg.gov.tw
附   件:
 
主   旨:107學年度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於10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請惠予公告周知並依限申請,詳如
      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凡就讀於本市專科以上學校,熱心參與文化交流或社會服務活動,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之外國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申請者需檢附表件:
   1、申請書。
   2、在學成績單。
   3、參與文化交流活動或社會服務之證明文件。
  (三)申請程序:
   1、請依貴校自評總分高低排序,經彙集造冊後,於107年6月30日前將公文及紙本申請資料郵寄至本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吳宇惟小姐,並請註明「107學年度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地址: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
     路二段132號)。
   2、同時另請詳填107學年度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彙整表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k074427@gmail.com)。
   3、本獎學金申請應經就讀學校提出且資料齊全,各校送審件數至多10件,請於截止日前同時完成電子檔及紙本報名(紙本以郵戳為憑),非以上述條件提出者概不受理。
  (四)錄取通知:本獎學金經審核錄取者另函通知,無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另由本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承辦人吳宇惟小姐,電話:(07)799-5678#3117。
 三、本獎學金申請辦法、補充資料及彙整表電子檔案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各式表單/資訊及國際教育科/國際教育/國際學生獎學金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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