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甄選清寒僑生學習扶助(工讀)生二名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甄選清寒僑生學習扶助(工讀)生二名
申請資格 |
具僑生身份入學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學學生: (一)家境清寒。 (二)因傷病住院醫療,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三)因遭逢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或因家遭變事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四)其他造成經濟重大負擔之情形。 前項第一款之情形,得參酌下列文件之一或僑生在臺生活情況認定之: (一)僑生所提供之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 (二)家長在臺定居,其上年度經核定之符合綜合所得稅免稅證明或稅捐單位證明其全戶年度所得清單影本。 |
檢附資料 |
僑生工讀生申請表 清寒證明 成績單 |
服務日期 |
2020年9月至12月 |
服務內容 |
接聽電話 |
經費來源及要點 |
僑務委員會 http://intlstudent.fy.edu.tw/ezfiles/59/1059/img/2198/771977709.pdf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25日止,相關報名文件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送至行政大樓1樓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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