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防疫規範,自即日起暫緩境外學位生「入境」之申請
創稿文號:A110010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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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1-01-04 | 承 辦 人︰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兩岸事務中心_陳順明 | ||||||||
收 發 文 號︰1100000008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最速件 | 地 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密 等︰普通 | 傳 真 :02-23976943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聯絡人 :詳如說明四 | ||||||||
發 文 字 號︰臺教高通字第1090190965號 | 電 話 :詳如說明四 | ||||||||
發 文 日 期︰2020-12-31 | |||||||||
附 件:無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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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配合我國110年1月1日防疫規範,本部自即日(109年12月31日)起暫緩受理境外學位生入境之申請,並請 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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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因應109年12月30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 疫規定,及強化入境檢疫措施等規範。本部依指揮中心指示,須配合邊境管制措施,重新檢視規劃境外學位生入 境相關防疫作業,並報請指揮中心同意。爰即日起暫緩受理境外學位生入境之申請方案(含所有學生及先修華語 之外交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 二、境外生如已持有109年12月30日之前「本部專案許可並由學校核發之境外生入境許可證明」者,後續仍得來臺。 三、為強化邊境檢疫,本部前以109年9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30773號函、109年12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69212 號函示,教職員工生出國案件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或急迫性出國需求時, 學校應審慎評估。另請向已入境之境外學生宣導,盡量避免非必要性出國,以避免境管政策因應疫情發展滾動調 整時,影響就學。 四、相關疑問及聯繫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溫雅嵐專員02-7736-5901,yalan@mail.moe.gov.tw(公立大學);林承臻科員02-773 6-5991,chengchen@mail.moe.gov.tw(私立大學)。 (二)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龔琳晏小姐02-7736-6184、linyen@mail.moe.gov.tw。 |
本校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境外春季班新生、專班及申請復學生,因疫情政策暫緩入境申請,仍靜待台灣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最新管制措施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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