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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2021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

創稿文號:A1100415049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1-04-16 承 辦 人︰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兩岸事務中心_陳順明
收 發 文 號︰1100004933 聯 絡 方 式  
速 別︰速件 地 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15、16、17樓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林逸瑋
來 文 機 關︰僑務委員會 聯絡電話 :23272819
發 文 字 號︰僑生聯字第1100500739號 電子郵件 :iwlin@ocac.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4-15  
附   件:申請表及推薦受獎學生名冊電子檔

     1.  12b45ecc1c91951283ad8b2d5e57be31_A49000000B_1100500739_doc2_Attach1.odt
     2.  12b45ecc1c91951283ad8b2d5e57be31_A49000000B_1100500739_doc2_Attach2.ods
 
主   旨:有關辦理「2021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推薦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為獎掖傑出應屆畢業僑生,柬埔寨地區葉詩卉僑務委員捐贈新臺幣100萬元,設置「2021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
   畢業僑生委員長獎」,嘉勉在學期間認真向學之傑出畢業僑生,進而鼓勵更多華裔子弟踴躍來臺就學。
 二、旨揭獎項核發方式如下:
  (一)金額及名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共20名。
  (二)申請資格:
   1、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2、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或該科系前百分之20(不含109學年度第2學期) 。
   3、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甲等或80分以上,並未受警告以上處分。
   4、校內外競賽、社團參與、華語文能力、公益服務或其他領域表現優良(須附證明文件)。
   5、獲得本會109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110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者,亦得申請本獎項。
   6、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均不得請領。
 三、請貴校辦理相關作業如下::
  (一)周知貴校僑生同學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貴校提出申請。
  (二)各校推薦名額如下:
   1、僑生、港澳生在學人數1人至300人可推薦1名。
   2、僑生、港澳生在學人數301人至600人可推薦2名。
   3、僑生、港澳生在學人數601人以上可推薦3名,每校推薦人數上限3名。
  (三)請各校詳實核對並審查相關申請資料後,將「申請表(含成績單及校內外競賽、社團參與、華語文能力、公益
    服務或其他領域表現優良證明文件)」、「推薦受獎學生名冊」,函送本會審查。
  (四)上開資料請於本年5月5日前函送本會,同時將推薦受獎學生名冊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本會聯絡人林專員逸
    瑋(iwlin@ocac.gov.tw),俾利彙辦。

 

符合上述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於110年4月30日(五)17:00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行政1樓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理。

承辦人:陳順明 (小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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