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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111年7月至12月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甄選結果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甄選清寒僑生學習扶助生三名

申請資格

具僑生(含港澳)身份入學之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擇優錄取:

(一)家境清寒。

(二)因傷病住院醫療,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三)因遭逢不可抗力事變或天然災害,或因家遭變事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四)其他造成經濟重大負擔之情形,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致停止工讀亦可。

前項第一款之情形,得參酌下列文件之一或僑生在臺生活情況認定之:

(一)僑生所提供之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

(二)家長在臺定居,其上年度經核定之符合綜合所得稅免稅證明或稅捐單位證明其全戶年度所得清單影本。

檢附資料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

清寒證明(無則免)

歷年成績單

服務日期

2022年7月至12月(共計80時)

學習服務

內容

參加僑務委員會線上培訓課程與認證計畫
協助僑外生入學後服務(註冊、辦證、活動等事宜)
接聽電話
單位公文收送及環境整理
資料彙整與傳送
物品借用登記與盤點
辦公室文宣製作、印刷與發放
聯繫學生、導師及其他行政人員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經費來源及要點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4日(五)止,相關報名文件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送至行政大樓1樓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承辦人 陳順明 (小齊)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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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請僑務委員會學習扶助金之人數眾多,但補助名額有限,經本單位處務會議審查決議,依審查標準,通過核發申請名單排序如下:

學系

姓名

性別

國籍

備註

休閒與遊憩事業管理系

林O汛

越南

正取1

物理治療系

杜O儀

香港

正取2

物理治療系

袁O業

澳門

正取3

保健營養系

江O傑

香港

備取1

注意事項:

1.應依甄選規定至國際處完成學習服務80小時。

2.未依規定完成之同學,將取消資格,並由備取同學替補之。

更新日期:1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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