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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境外學生獎勵申請自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2月21日下午5點截止,請填寫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送交國際處即完成申請程序。預計114年3月6日起可上網列印繳費單繳交學雜費。(無法親自送件者,可採郵寄方式申請,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學期成績證明單,請留意排名計算日必須為114年2月17日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