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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境外學生獎勵申請相關事宜

一、【請領資格符合獎勵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者】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19日下午5點受理申請,請先至國際處領取學雜費除外之其他費用繳費單至出納組繳費完成後,再填寫獎勵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送交國際處即完成申請程序。預計3個工作天後可至教務處申請在學證明。

二、【其他請領資格者】自114年9月15日起至114年9月19日下午5點受理申請,請填寫獎勵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送交國際處即完成申請程序。預計114年10月2日起可上網列印繳費單繳交學雜費。(無法親自送件者,可採郵寄方式申請,以郵戳為憑)(注意事項:學期成績證明單,請留意排名計算日必須為114年9月15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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