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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優秀境外學生獎勵申請相關事宜

一、【國際專修部先修生正式修讀學士班後第二學期(學號113X開頭)學生】

115年1月21、22、28、29、30日及2月24、25、26日及3月2、3、4、5、6日受理申請,請先至國際處領取學雜費除外之其他費用繳費單(包含之前欠費)至出納組繳費完成後,再填寫獎勵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送交國際處即完成申請程序。預計申請3個工作天後可至教務處申請在學證明。

二、【其他符合優秀學生獎勵要點學生】

115323456日受理申請,請填寫獎勵申請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送交國際處即完成申請程序。預計319日起可上網列印繳費單繳交學雜費。(無法親自送件者,可採郵寄方式申請,以郵戳為憑)(注意事項:學期成績證明單,請留意排名計算日必須為11532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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